必勝客4職員涉串謀呃1.5萬工資 遭廉署起訴

201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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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必勝客4名職員。
連鎖快餐店必勝客大埔寶湖道的外賣與送餐分店3名前經理及1名前司機,涉嫌串謀詐騙店方逾1.5萬港元工資及佣金,而該前司機涉嫌詐騙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下共逾3.2萬港元津貼,今日(7日)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4人將於下星期一(1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分別為鄧永棟(36歲),香港必勝客管理有限公司前餐廳總經理;麥偉芳(35歲),邱錦檀(31歲),同為必勝客前助理經理;及張明超(39歲),必勝客前司機速遞員,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而張明超另被控一項欺詐罪名。
張於2016年9月15日在上班途中遇到交通意外,獲准於同年9月至2017年4月放病假,並獲必勝客發放此段期間的病假津貼。張其後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津貼。
控罪指,4人涉嫌於2016年10月9日至2017年4月9日,與必勝客一名高級助理分店經理及另一名司機速遞員串謀欺騙必勝客,即訛稱張明超的工作時數及他所送遞的食物訂單是由該司機速遞員完成,導致必勝客向該司機速遞員支付不應支付予他的工資及佣金,涉款逾1.5萬港元。
另一項控罪指張明超涉嫌於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3月14日,在他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時沒有向社署透露他於2016年11月24日至2017年3月14日曾工作了22天,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社署向他發放共逾3.2萬港元交通意外傷亡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