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投訴機制欠第三方監察 議員促申訴專員介入

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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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內部投訴機制的職位均由懲教署人員擔任,被質疑不公。
懲教署投訴調查組和投訴委員會皆由懲教署人員出任,被質疑是「自己人查自己人」。有立法會議員要求立法會秘書處進行國際監獄管理研究,比對全球5個國家的監獄管理,指外國有完善的投訴機制,甚至有不少人權組織可監察,認為香港監獄監察機制落後,近5年只有8宗成功投訴個案,投訴機制蕩然無存,太平紳士巡查制度存在不足,常被終止調查,議員多次建議都被當局以保安理由拒絕,無法保障在囚人士的人權。
本身為太平紳士的議員莫乃光表示,每次巡查監獄,都有職員花好多時間介紹服務,「變咗參觀咁,探訪囚犯時間有限」。另一太平紳士劉慧卿則指,法例上太平紳士只能在指定的兩星期時間內,突擊巡查指定監獄,「以為隨時可突擊檢查,但署長話法例唔得」,促當局修例。
囚犯人權關注組成員林啟成表示,囚友欲投訴,只能向懲教署人員索取投訴紙,但隨即會被召見入保安室,並被要求撤銷投訴,更被告知「你再投訴就大件事」,即使成功把投訴信扔入投訴箱,「都係懲教開箱,冇人知有冇扔上去(向上級傳遞)」。另有釋囚指,太平紳士巡查時職員必然「收到風」,會要求囚犯「洗太平地」,又要「鋪紅地氈,話要令太平紳士有賓至如歸嘅感覺」,對此大感不解。
議員促申訴專員調查懲教署職能,容許民間及國際人權組織進行監獄探訪及調查等,並改善懲教署內部投訴機制和太平紳士巡查機制。
社協組織幹事蔡耀昌指,正處理約100宗在囚人士投訴,平均每月接收10宗,多涉疑被懲教人員打屈、虐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