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MeToo落後 性暴力受害人延遲求助 最長啞忍58年

2019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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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指香港近年涉及強姦、非禮及性騷擾等求助個案有上升趨勢。
向性侵說不的最有力行動是及早求助、及時揭發。性暴力受害人支援團體「風雨蘭」今日(9日)發表研究報告,經檢視機構2000年成立以來深入跟進的3611宗性暴力求助個案,發現64%個案涉及強姦,3成涉及非禮,因性暴力而求助的個案雖持續上升,但受害人延遲求助卻極為普遍,16歲以下受害人平均延遲13.2年才求助,而超過8成個案的侵犯者均與受害人相識。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表示,受害人未有即時求助原因複雜,或因年幼時遭性侵,甚至可能對司法制度沒有信心,研究認為司法體系未能有效應對性暴力問題,最終成功定罪的案件僅佔6.1%。
#Me Too風潮近年席捲全球,不少受害者均在事發後多年才敢於揭發事件,風雨蘭就18年間的個案分析亦發現同一趨勢。王秀容表示,18年來共接獲1.4萬宗性暴力求助個案,各類求助有按年上升之勢,當中非禮個案升幅最多。不同背景的婦女均受到性暴力威脅,超過8成侵犯者與受害人相識,多為受害人的朋友、家人、伴侶、同事等,更有超過一成受害人案發時與侵犯者同住。
機構深入跟進2000年至去年的3611宗性暴力求助個案,發現受害人平均延遲約3.8年求助,其中更有逾一成受害人延遲達10年或以上,最嚴重的個案受害人未滿16歲時涉遭強姦,卻在事發58年後才求助。王認為,受害人未有即時求助原因複雜,部分或因案發時年幼,曾向家人求助卻不被信任,甚至可能對司法制度沒有信心。
研究發現,約半數受害者案發後會向警方報案,但王認為,司法系統未能有效回應受害人的實際需要。數據更顯示,性暴力求助者報案後,逾千宗案件被流失,最主要原因是「案件證據不足」和「受害人放棄追究」,經過司法研究及審訊後,最終成功定罪的案件僅佔6.1%。
大律師黃瑞紅指出,在過往的審訊案例中,留意到部分法官及律師均對受害人處境不予理解,大都期望受害人會有「一般人的反應」和「合理的反應」,並在案發時即時作出反抗,但現實中受害人大部分處於弱勢,會因權力不平等而不懂反應,更會因此而延遲求助。黃建議定期為司法人員提供訓練,增加他們對性暴力受害人及處境的了解,以消除對性侵受害者的錯誤觀念,並促政府盡快改革性罪行法例。
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陳沛然表示,香港婦女及兒童遭受性暴力個案「較想像中普遍」,但現時報案程序繁複,受害人需反覆講述受害經歷,變相再受二次傷害。他希望政府增撥資源予醫管局增設危機支援中心,提供24小時一站式服務,安排受害人在更安全和具私隱度的地方接受治療及跟進,並冀政府分別在新界、港島及九龍區的公立醫院內,增設危機支援中心,提供24小時一站式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