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誤診腹膜炎病人患腸胃炎 西醫脫專業失德罪

2019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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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醫羅錦鈿被控兩項專業失德。(高嘉業攝)
西醫羅錦鈿涉於2013年3月3日因誤診腹膜炎病人患腸胃炎,未能及時轉介病人至急症室,令一名黃姓(音譯)女病人同月5日在聯合醫院去世,羅被控兩項專業失德。醫委會今(9日)裁定被告兩項專業失德罪不成立。
醫委會主席劉允怡在聆訊後表示,今次聆訊十分長,因控辯雙方供詞不一,要花大量時間商討供詞真偽,亦要翻查證據及專家證人證供,但控方證據不足,故判罪名不成立。首控罪是因病人向羅求醫時,前後已分別向私家及公立醫生求診,兩位醫生都診斷出病人患腸胃炎,只是病人住院後才診斷出腹膜炎。他稱,若羅曾經真的漏診,8小時後病人情況應變得十分嚴重。
至於第二項控罪,羅曾問及病人女兒為何不帶病人去急症室,病人女兒亦承認此事,惟病人女兒稱若病人不是患腹膜炎,便不想入急症室以免浪費資源。根據聯合醫院急症室紀錄,病人身體狀況良好,故羅無堅持要求病人入院亦難以入罪。
控方在結案陳詞時列出羅的不當之處,首先是醫生檢查腹部時應着病人躺仰,但當日羅只替坐在輪椅上病人檢查;第二羅以病人不再覆診為由,而無在診症紀錄寫明需轉介;第三控方信納病人女兒指病人洗腎水變黃及濁。
辯方陳詞時指,病人服藥第二日除了嘔的情況加劇,其餘肚瀉及發燒等症狀都有改善,故病人第二天向羅求醫時替病人打止嘔針,並建議病人停藥,因為會影響明顯腹膜炎的症狀,影響診斷,辯方又強調羅不能因嘔吐嚴重而診斷病人是腹膜炎。辯方又稱因病人年紀老邁,腹膜炎症狀會變得不明顯,加上病人有嘔的病史,故當時最關注病人脫水情況,他又引述專家證人都同意羅的做法。
另外,醫委會法律顧問岑炳生質疑,為何家屬贊成停藥,控方稱作為普通市民,會相信和依賴醫生的意見。
辯方承認無診症紀錄寫明需轉介,並承認疏忽,指這方面可以做得更好,又稱病人有洗腎習慣,不可能不懷疑並無患腹膜炎。辯方指羅曾稱病人有脫水症狀,已建議病人往急症室求醫,但病人拒絕,羅強調若病人回家後嘔吐加劇,便須到急症室求醫,指羅是一位有責任的醫生。
診症紀錄亦病寫明病人洗腎水「smooth and clear」,惟病人女兒強調病人當時的洗腎水變黃及有異味。辯方稱,病人一直都是自己進行俗稱洗肚的持續性非臥床腹膜透析治療(CAPD)洗腎,並由外傭從旁協助,女兒只是引述外傭形容的洗腎水顏色,並無親眼目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