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下線近122萬非法佣金 中原前主管否認控罪受審

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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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裕發(前)否認代理人收受利益罪。
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一名前高級營業主管,被指在2016年仍在職時,於一宗中環干德道逾5.9億港元的住宅物業交易中,涉嫌收受當時一名「下線」地產代理營業員,一筆逾120萬港元的非法佣金,從而作出優待對方的行為。涉案68歲被告陳裕發否認一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案件今(11日)於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案發期間為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營業主管,他於2015年12月23日,跟下線地產經紀楊慧君促成了一宗一手物業買賣,即位於半山干德道39號天匯88樓A複式住宅單位以及兩個車位,作價共逾6億港元。發展商之後就此交易向中原付佣約7137萬港元,而扣除被告向買家送贈的「置業禮券」5700多萬港元後,中原實收佣金約1300萬港元。
被告在是次交易中從公司取得佣金168萬多港元,而楊就得佣約334萬港元,楊之後向被告支付近122萬港元。
但根據中原規定,主管佣金率及一手賣買的佣金率計算方法不同。中原雖容許主管級員工,可以按成交功勞的比例,與下線經紀分配佣金,但須先取得直屬上司批准,分了佣金之後亦不得再取主管佣金。另外,中原有舉辦簡介會提醒主管級員工不可私下向下線經紀索取或收受佣金,員工手冊亦列明嚴禁非法回佣。
被告被廉署拘捕後,在會面紀錄中承認在楊成為他的下線時,他們有協議,若他介紹客人給楊而達成交易,楊要從收到的佣金中,將部分私底下交回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