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外籍主控腐液案 招攬執行人男子上訴獲減刑至10年

20190311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葉祖耀2009年在法院門外遭人淋潑腐液受傷。
外籍大律師葉祖耀(Neil Mitchell)2009年擔任一宗案件的主控期間,遭兇徒在區域法院淋潑腐蝕液受傷,在事件中擔任「大判」招攬其他人執行計劃的男子陳立德事後被判監12年。陳於5年前提出減刑上訴時卻中途放棄,直至去年有同黨認罪後再重新上訴。上訴庭認為,陳當年放棄上訴時誤解法律程序,以為自己日後可重啟上訴,但其實可重啟上訴程序的是特首,故准陳繼續上訴,基於陳曾協助警方,將其監禁刑期減到10年。
上訴庭在上星期的聆訊當日已判陳上訴得直,並押後至今日(11日)書面交代理據。判決理由書透露,陳2012年11月承認串謀淋潑腐液罪被判監12年後,提出上訴減刑,該案於2014年2月和11月兩度在上訴庭提訊。控方在首次提訊時表示已收到陳提供的資料,但當時未知資料是否有用。第二次提訊時,控方表示仍未有人被捕,而時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向陳提及,如果陳放棄上訴,陳日後如有好的理由,可重啟上訴程序。陳之後決定放棄上訴。
警方於2017年拘捕涉案男子詹偉堅後,陳願意協助控方指證詹,詹其後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監25個月,陳不用出庭作供。陳之後便重啟上訴程序。上訴庭指出,張官當年向陳提及的是特首可為陳重啟上訴,但陳卻誤解為找到好的理由便可自己重啟上訴,因此決定把陳當年放棄上訴作廢,准他繼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