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悅騙薪案 被告指對老闆迂迴取款無感覺

201903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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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連鎖店卓悅前高層涉詐騙公司逾4000萬元。
化妝品連鎖店卓悅的人事部前女主管喬美齡,在職7年間涉嫌與兒子及丈夫詐騙公司逾4000萬港元案續審,首被告喬美齡今(11日)續於高院自辯並接受控方盤問。喬早前作供曾提到有一本簿記錄她按主席葉俊亨指示,以喬的家人銀行戶口收取公司的款項再提取現金交還葉的詳細紀錄且有葉的簽署,另外亦有一份文件記錄她獲葉給予房屋津貼且有葉的簽署。不過她指該簿及文件均在公司,故她未能提供予法庭。
控方詢問如確有該些文件,喬應設法自行保管以防將來有爭拗,並質疑該些文件根本不存在。喬稱:「公司畀福利,相信唔會有人諗過公司會咁樣對我囉」她又指該張房津文件一直在她的個人檔案內,公司核數師核數時見過,但她已忘記該核數師名字故未能傳召。
喬亦提到,她約於04年5月入職卓悅,雖然主席葉俊亨的辦公室非與她同層,但她入職首兩個月,葉一直用她隔壁的辦公室,且不時與她互動,每周六會找她談及個人事,每次談一至兩小時。
控方指雖如此,喬稱入職約兩個月後葉即表示要利用她家人戶口收取公司款項再由她提取交還葉,讓他領回早前在舖面打賞給員工的款項,質疑喬為何對迂迴取款方法感驚訝。喬表示當時無任何感覺,當時已常聽聞老闆打賞員工,又自稱「只係打工」。她稱當時已近50歲,有一定工作經驗,但「唔代表我一定聰明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