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達上訴失敗 海一居一業主獲退訂200萬

201903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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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一居事件擾攘多年。
澳門爛尾樓盤海一居事件擾攘多年。一名海一居小業主要求解除與發展商的預約買賣合同,中級法院裁定維持初級法院判決,裁定發展商保利達洋行上訴失敗,保利達洋行需退還已收取的200多萬澳門元訂金及利息。
中級法院在判詞指出,終審法院合議庭於過去的裁判中已確認行政長官宣告海一居所處土地批給失效的行為,保利達永遠無法建成相關樓盤,亦即無法履行與這名小業主訂立的預約買賣合同,小業主肯定有權解除合同。
另外,保利達在上訴中不服初級法院主理法官駁回傳召澳門特區以輔助人出庭。中級法院指出,案中小業主只是以情勢的非正常變遷請求解除預約買賣合同,退還支付訂金,沒有提出因保利達過錯,要求賠償,不涉及保利達認為小業主一旦勝訴,保利達對澳門特區享有求償權的問題,因此,不應傳召澳門特區參加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