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申公屋瞞內地物業 房署:會向境外機構查證

201903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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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新移民申請公屋隱瞞內地物業問題,房署指會向境外機構要求資料查證。
「新移民申請公屋,隱瞞內地物業,房屋署查不到!」這個說法最近甚囂塵上;房署反駁稱,公屋申請者必須如實申報所有資料,包括境內及境外物業,房署在有需要時會向境外機構要求資料。過去3年,涉及隱瞞境外物業的個案約50宗,成功檢控並定罪個案有4宗。
房署指出,公屋申請資格包括必須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並無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以及居港年期等。公屋申請者必須申報所有資料,包括香港境內及境外擁有的所有資產(包括物業)。根據《房屋條例》,提供虛假資料屬刑事罪行,會被取消公屋申請,亦會被起訴。
房署會邀約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接受詳細資格審查面晤,如有需要,房署會跟進調查,包括向境外機構要求資料。過去3年,房署接獲約380宗關於公屋申請者隱瞞資料的舉報,以及主動調查約1800宗公屋申請個案。
此外,因應立法會議員要求,房署建議,4月1日起不把在職家津貼計算為公屋申請者入息。至於租金津貼及租務管制,房署認為,在當前房屋供應仍然緊絀的情況下,推行任何形式的租務管制可能帶來反效果,並不符合租戶及社會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