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中介呃91客借款還二按 涉款6400萬警拘17人

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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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偵破一宗財務公司串謀中介公司詐騙案件。(胡家豪攝)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聯同港島總區重案組,聯手偵破一宗財務公司串謀中介公司詐騙案件,拘捕共17名分別來自兩個犯案集團的人士,年齡介乎19至39歲,包括兩名主腦。被捕人士有財務公司董事和職員及中介公司職員,涉及串謀詐騙和違反《放債人條例》,全部人被拘留調查。警方指,集團由2017年運作至今,案件涉及金額達6400萬港元,警方成功凍結1055萬港元犯罪得益,其中一宗案件最大損失為282萬,受害人除負擔財務貸款外,更要承擔二按貸款,得不償失。
警方昨(14日)起舉行一連兩日的「勇戰者行動」,出動110名警員,打擊不良中介及財務公司運作。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陳天柱表示,詐騙中介集團於全港不同地區設置辦公室,假扮作中介服務,職員假扮銀行職員致電受害人,聲稱其二次按揭違反法例及銀行協議,需向銀行的中介公司傾談,解決有關違規問題,並要求受害人接受其他財務公司借貸解決二按債務,然後再到律師樓簽署借貸合同。
中介公司繼而向受害人訛稱,需要處理其他手續和代還二按,故此要將貸款存入指定戶口,而這些戶口持有人並不知道其戶口被利用洗黑錢,直到最後中介公司得錢後匿迹,受害人得不償失。
陳指,財務集團2017年開始運作,中介公司2018年6月起運作,有91名受害人被騙。而商罪科總督察胡妙儀表示,集團為避免觸犯《放債人條例》,會要求受害人簽署文件,證明沒有任何中介公司牽涉在內。胡指,大部分個案都會為受害人償還二按貸款才會騙取其金錢,但有一宗案騙徒則未有歸還,受害人需同時負擔二按和財務貸款還款。
陳指,以往難以證明財務公司與中介公司有連帶關係,但今次發現兩者存在牽連,因此進行拘捕。而中介公司最初會指受害人二按違規會導致被釘契,其後介紹到財務公司代表又會要求「唔好同人講有人介紹過來借錢」。
警方指集團會不斷轉換辦公室地點,有紀錄是涉及10個辦公室,每當成功騙款一次就會轉換一次,增加調查難度。至於如何得到受害人資料,警方相信不法分子以非法手段取得,但現在仍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