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案耗7000小時警力調查 涉逾百萬元公帑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前年訛稱在街頭被操普通話的大漢迷暈擄走並施虐,今(15日)被判「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成,判囚5個月,林獲准保釋候上訴。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偵緝高級督察劉詩慧於法庭裁決後,在庭外談及調查林案時,其組組員全力負責之餘,亦需其他重案組別及機動部隊出手協助,單單一個月已動員7000小時的人力,估計涉及公帑薪金逾百萬元。
劉稱調查到了後期更需擴大調查範圍,意味着需要更多人力物力加入搜查行動。整個調查過程「很辛苦」,警員需仔細逐一與各商戶店鋪商討索取閉路電視片段事宜等,她形容「一啲都唔容易」。
劉又指在林報案後,警方已即時去搜索相關路段的閉路電視片段,從中已發現林確曾在有關路段現身,再反複觀察後已肯定是林,於是在調查的第四日已有合理證據拘捕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