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經理涉呃$4500推薦金 4項欺詐罪表證成立

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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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羅學賢(右二)決定不出庭自辯。(李家翹攝)
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一名助理營運經理,涉嫌藉公司的員工推薦計劃騙取推薦獎金,疑先向女下屬訛稱不可推薦親友申請比她高級的職位,說服下屬不推薦後,卻以自己名義推薦該下屬的丈夫、好友和前同事等三名親友申請職位,從而獲發獎金共4500港元。涉案經理被控4項欺詐罪,案件(20日)今在西九龍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被告羅學賢決定不出庭自辯,亦不傳召辯方證人,裁判官遂將案押後至明天(21日)續審,讓辯方作結案陳詞。
在國泰航空服務公司任貨運服務督導員的梁偉程供稱,他於2015年底透過妻子龔月玲轉交履歷給被告,只為申請督導員一職,而非同意由不認識的被告推薦自己。梁在庭上指,當時才首次接觸被告為他填寫推薦表格,雖然被告報稱與他是朋友,但他指實情是入職後3個星期至1個月才認識被告。
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人事部主管朱永潔(譯音)作供時指,「喺機場嚟講,需要不斷請人,我哋係人手短缺」,因此推薦計劃的設立目的,是想讓員工引薦親戚或朋友加入公司,以讓新員工「留喺公司較長時間」,計劃要求推薦的對象限定是親友。朱指「朋友」定義廣闊,雖同意推薦計劃未為「朋友」設定義,但認為「最起碼受薦人要識推薦人」。她指人事部不會特別核對推薦表格上的資料是否真確,因為相信員工所填寫的內容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