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文光明騙薪津囚8個月 申保釋候上訴遭拒

201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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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光明騙薪津囚8個月。
元朗區區議員文光明被指向民政事務總署訛稱在4年間,聘請一名兼職助理,詐騙逾14萬港元營運開支償還款額,早前被裁定一項欺詐罪成,案件今(21日)在屯門法院判刑。裁判官斥被告違反選民信任,直言沒選民希望看見支持的人涉及欺詐行為,判他入獄8個月。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最終被拒。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知做錯,願賠償涉案的金錢,又指該筆金錢雖是詐騙而來,但被告並非私吞。辯方又呈上家人、立法會議員和街坊為他撰寫的求情信,讚他為社區貢獻良多,深受愛戴和尊敬,希望法庭給被告機會,讓他在將來繼續服務社區。
辯方又指案件由2016年拖延至今,令被告飽受精神困擾,更曾入院接受心臟手術,已因案受到很大懲罰。另外被告亦患有睡眠窒息症,需要機器協助才可入眠,故還押期間一直住在覊留病房。
裁判官指被告被定罪後,仍將自已粉飾為受害人,指外甥在案發4年間擔任他和助理的中間人,期間他沒見過該助理,亦是靠外甥向助理傳達工作,直言此說法並不合理,法庭不會接納,直斥他毫無悔意,判他即時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