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稱院友先拿刀 官質疑從後斬如何傷眼

20190321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被告陳利強由囚車押走。(何天成攝)
有精神分裂症病歷的六旬漢涉嫌於去年2月,在元州邨社福院舍斬傷同層住客案,被告陳利強今早(21日)在高等法院自辯。他表示,與案中事主郭志華早有積怨,指郭常「恰」他,向他講粗口,不過他不想向舍監投訴。另他指事主「報寸話我賣私煙」,他否認自己有賣,只是「買來吔」,而事情已經透過法庭解決。
對於涉案事件,他表示是事主先拿刀走入他的房間,從後斬他眼睛,他才拿刀斬對方。他稱斬了對方三下後停手,之後舍監便報警。法官問他,事主從後襲擊,又如何斬到他眼睛?被告回答說:「點知佢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