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需要信託今接受申請 不設入場門檻

201903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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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宣布「特殊需要信託」開始接受申請。
政府前年宣布成立「特殊需要信託」,供育有缺乏自顧能力子女的家長,可將財產以信託形式管理,令子女在他們離世後有一定程度的照顧及生活質素。社會福利署今(25日)宣布信託開始接受申請。
社署發言人表示,「特殊需要信託」的受益人為智障(包括唐氏綜合症)、精神紊亂或自閉症人士。參與信託服務的家長須透過信託契約、相關遺囑條文、意向書及照顧計劃等文件,確立與社署署長法團之間的信託關係及訂明照顧計劃內容。家長須委任其子女的照顧者,社署會定期向照顧者發放資金,以執行為受益人制定的照顧計劃。
「特殊需要信託」不設入場門檻。社署會在家長設立信託戶口時收取一筆指定的金額(即首次注資),讓信託辦事處在家長離世後而未完成遺產處理的法律程序前可即時啟動照顧計劃,以支付其子女最少12個月的生活費,直至家長遺產中的指定現金能存入信託戶口。
「特殊需要信託」是非牟利的。社署會在家長離世後才啟動信託戶口,並就信託辦事處涉及信託資金管理及行政開支收取劃一的年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