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搶女EO手機許智峯否認3罪 事主:佢步步進逼

201903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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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否認三項控罪。(陳章存攝)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兼中西區區議員許智峯,於去年4月在立法會大樓內,涉嫌奪去保安局女行政主任手中的手提電話,被他事後控普通襲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以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共三罪,案件今(25日)於東區法院開審。許智峯否認三罪,控方原本表示有25名證人,因辯方同意大部分案情,現只須傳召案中涉被搶手機的事主,即保安局禁毒處高級行政主任梁諾施作供,而辯方則表示,除許之外沒有其他證人。
梁出庭作供指,事發當日早上8時半立法會審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她首次參與「通傳應變小組」,其隸屬的小組由運房局助理秘書長黎惠珊任組長,小組成員約3至4人,小組任務是在立法會大樓不同位置,觀察、記錄並通傳當日出席會議的立法會議員的所處位置,而梁被分派的位置是二樓4號會議室對出電梯大堂。
梁稱,當日早上8時先到大樓112室報到及接受組長訓示,並獲分發一部Samsung智能電話,內有一個紀錄了各立會議員名字的google試算表,小組成員根據觀察填寫,「見到邊個出現就填邊個」,各成員所填的資料會實時顯示;梁在早上8時15分接受完訓示後,正式前往獲分派位置站崗,當時只有她一人在該處站崗。
梁作供指,當日早上8時半至10時半,她手執一張有議員名字、政黨背景及相片的A4紙、該Samsung手機及自己手袋,站在涉案位置站崗,約9時40分許智峯出現並3次問她:「你喺度做緊乜?」梁均回答:「職責所在,我做緊嘢。」許表示要看她手上的紙,梁拒絕,許遂伸手搶了張紙並打開看,梁感到驚訝。
許之後再問梁手上的電話「係阿公(政府)定你自己?」梁回答:「我做緊嘢唔方便畀你睇。」並將緊握手機的雙手放身後,惟許「步步進逼、愈行愈近」,更伸左手從被告右邊身後大力搶去手機,而在搶手機期間兩人拉扯了5至6秒,梁對許表示:「上面有cctv(閉路電視)影住,位置就喺我哋頭頂」,許無回應,並「一支箭」推玻璃門朝走廊方向離開。
梁在後面邊追邊叫:「議員!唔該畀返個手提電話我!」但許沒有停下直衝入一號會議室旁的廁所,梁沒有再追,感到不知所措及驚訝,遂在門外用自己電話通知小組的WhatsApp 群組,再打電話給組長黎惠珊,當時約9時43分,黎表示會另外給她一部iPad繼續工作。
惟至9時54分,群組收到消息稱要刪除試算表系統,着各組員回到112室集合,其後運房局政助符傳富將被搶的手機交給梁確認,至10點,梁因仍感到「好震驚,驚魂未定」,當時情緒狀況無法繼續工作,於是先行離開立會大樓,之後便無再見過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