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空氣質素指標不包臭氧 議員質疑為令政府工程過關

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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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今日開會。(胡家豪攝)
空氣質素指標與市民健康息息相關,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今(25日)開會,政府建議收緊空氣污染物二氧化硫(SO2)和微細懸浮粒子(PM2.5)的濃度限制,但PM2.5容許超標次數由9次大幅放寬至35次,亦無打算收緊臭氧和微細懸浮粒子(PM10)標準。有議員質疑修改空氣質素指標是為令政府工程能符合標準而度身訂造,亦有議員轟現時臭氧問題嚴重,但署方未有計劃收緊指標。
環境局副局長謝展寰表示,建議的新標準絕對是收緊,不是放鬆。在現行標準下「僅可達標」的情況,在建議的新指標下變成不達標。以東涌為例,2012年PM2.5每立方米高於75微克是9日,高於新標準則有58日,故空氣質素要明顯改善才能達標。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批評,政府「講就講為市民健康着想」,但根據文件顯示,謝展寰曾於空氣質素指標檢討工作小組會議中指,空氣質素指標的最大功能是作為法定環境影響評估程序下指定工程項目的考量準則。議員朱凱廸批評,根據2018年數據,全港PM2.5濃度均可達到新修訂指標,質疑指標仍有收緊空間。謝展寰回應時強調,政府希望逐步達致世衞最終指標,以保障公眾健康。
議員陳志全表示,近年臭氧濃度不斷上升,但當局甚少交代上升原因,他憂慮是與跨境基建落成有關,質疑「政府係唔係發展行先?」謝展寰指,當局認為2025年前臭氧水平未能達到世衞下一階段指標,故目前未有空間收緊,但當局有計劃與廣東省合作改善臭氧問題。
另外,由多個團體成立的「空氣質素指標檢討」關注組今日到立法會舉行聯合行動,批評環保署建議放寬PM2.5的可容許超標次數上限,罔顧公眾健康,並指若修訂獲通過,將會訂立很壞的先例。團體要求政府立即撤回有關建議,並應落實更徹底的減排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