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梁天琦暴動案裁決 團體促設監察司法機關

201903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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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相信法治但憤怒的司機」廿多人到政府總部外示威。(陳亦瀅攝)
2016年大年初一及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案,陪審團早前裁定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和另外兩名被告同面對的一項暴動罪罪名不成立。有團體對判決感不滿,認為徹底顛覆香港市民對社會公義的看法,今午(25日)到政府總部和金鐘高等法院請願,要求特首運用《基本法》第48條第6款所賦予任免各級法院法官的權力,以及希望特首成立一個專責監察司法的機關。
團體「一群相信法治但憤怒的司機」一行廿多人今午到政府總部外示威,另外亦有6輛的士貼上「強烈要求成立監察司法委員會 提升法治質素」、「強烈要求法首踢走法奸 彰顯社會公義」等標語,停泊在添美道。他們表示對日前的判決感到非常憤怒,形容不少法官的裁決是姑息養奸,是在社會埋下計時炸彈,危害香港社會秩序和安寧,希望告知社會現時香港司法制度存在不公義。示威人士其後向政府代表遞交請願信,遊行至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