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擬規定中小學教國歌 議員憂影響教育自主

201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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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早召開會議。(黃偉邦攝)
政府擬在《國歌法》中加入條文,強制要求在中小學教育國歌,教育局代表今早(27日)出席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回應提問。其中議員范國威擔心,強制加入條文要求教育國歌會影響教育自主,並問及若有學校未能遵守時將會如何執法。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解釋,條例中加入條文的目的旨在教會學生尊重,不認為會影響教學自主,學校仍可以自行決定如何教、何時教等細節。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補充指,相關條文只是強制要求教育局發出指示,其指示內容則屬教育體系內的決定,故即使立法亦不會影響教育自主。
議員梁耀忠稱,目前按教育局的指示,並未就干犯《國歌法》訂立罰則,質問若有學生故意、惡意干犯,學校應如何處理。蔡若蓮稱不希望將學校變成法庭,故會採用教育方式引導學生,加上校內的訓導和輔導老師均是專業人士,相信他們能夠處理,蔡強調有關情況難以「一刀切」,應交予校方作專業判斷。
議員陳凱欣認同將教育國歌納入中小學課程中的做法引起社會憂慮,質問立法前後對教學上的具體操作有何分別。蔡若蓮回應指,目前很多學校的教學課程中已包括教育國歌,認為在實際教學上並沒有太大分別,強調加入條文是出於憲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