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涉搶女EO手機 普通襲擊等3罪表證成立

201903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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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被裁定3罪表證成立。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於去年4月立法會審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期間,涉嫌在大樓內搶去政府「狗仔隊」一名女高級行政主任(EO)的手機,並將手機帶入廁所逗留16分鐘始歸還,許事後被控普通襲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以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共3罪,案件今(28日)在東區法院審理,被裁定3罪表證成立,案件押後下周一(4月1日)續審。
36歲被告許智峯被控於去年4月24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內,為不誠實目的而取用電腦,即一部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手提電話;而普通襲擊罪則指他同日在立法會大樓內襲擊女子梁諾施;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則指他阻礙行政主任梁諾施執行公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