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放蛇」打撃中港白牌車 2司機斷正

2019040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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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兩輛七人車。(警方圖片)
警方持續進行打擊白牌車行動。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特遣隊,聯同情報及聯絡組人員,根據線報分析及經深入調查後,今晨(4月2日)11時,展開代號「進擊」行動。警員喬裝顧客「放蛇」,透過手機即時通訊程式,各以1100人民幣的車資租用2輛七人車,分別由西鐵屯門站及上水百和路前往廣東省東莞市。
當兩車輛分別駛至近元朗元朗公路及上水掃管埔路時,警員隨即表露身份,拘捕姓林(27歲)及姓尹(50歲)本地男子,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和「駕駛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稍後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另外,任何人若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12個月至3年不等,車輛並且會被吊銷牌照及被扣押。
此外,由於非法出租載客取酬的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乘客及其他車輛或道路使用者都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警方呼籲市民切勿租用有關車輛。而有關涉案私家車車主,亦須要負上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