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財會:曾蔭權坐監政府仍支援 議員斥嘥公帑

201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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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右)在囚期間先後有近8個月時間,前特首辦仍為他繼續提供支援。
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18/19年度,修訂預算開支高達1081萬港元,被議員質疑費用過高。署理行政署長鄭錦榮今(8日)承認,前特首曾蔭權在囚期間,前特首辦一直繼續提供支援服務。立法會議員鄭松泰狠批浪費公帑,指曾蔭權是因為其特首身份而干犯刑事罪行被判入獄,最合理應是「搣柴(褫奪榮譽)」,而不應預留資源給他,反問要曾推廣特首工作是「叫佢(曾蔭權)推廣犯法嘅特首啊?」
鄭錦榮指,每名前特首有三位人員直接提供支援,包括一名高級私人助理、一位助理文書主任及一位貴賓車司機,涉及開支每年約140萬至160萬港元,其餘開支則為部門日常開支及樓宇維修等,難以算清楚每位前特首所涉開支。至於為何2017/18年度開支較少,他稱因前特首梁振英於該年7月才卸任,及後再衍生開支。
議員區諾軒表示,過去三個年度曾蔭權有部分時間在囚,但前特首辦仍涉開支,質疑是否有提供「在囚支援」以保護曾不受迫害。鄭錦榮只承認過去三個年度所有團隊都在前特首辦內工作,故有相應支出;區認為做法荒誕,質疑曾蔭權的團隊於其在囚期間沒有工作仍獲支薪。
議員朱凱廸問及是否沒有方法可以收回前特首的特權,鄭錦榮一再重申,前特首辦主要為輔助前特首進行推廣及禮節性活動,如有前特首表示不再進行相關活動時,當局才會考慮將有關資源調撥。
根據紀錄,曾蔭權於2017年2月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監20個月,入獄60多天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至去年7月被裁定上訴失敗,但獲減刑至1年,他再度入獄至今年1月中刑滿,即先後有近8個月時間在囚,前特首辦仍為他繼續提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