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房種大麻市值逾2000萬 2越南幫農夫同判監

201904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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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早前承認一項販毒及一項種植大麻罪,今同被判監。
警方於2017年破獲「大麻工場」拘捕兩名越南漢,懷疑他們獲聘當農夫協助種植大麻。行動中警方共檢獲7.8公斤、市值217萬港元的草本狀大麻及檢獲448株大麻類植物,據專家估計,一年可生產85公斤、市值2359萬港元的草本大麻。
該兩名越南漢Hoang Van Hai(58歲)及Nguyen Thang Loi(38歲)早前在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販毒及一項種植大麻罪,今(15日)於高院分別被判監6年及7年半。
案情指,警方於2017年12月20日在馬料水大埔道截停一輛私家車,坐在司機及乘客位的兩名被告大為緊張,警方最終在車上兩個膠袋內搜出7.8公斤大麻。兩日後警方用於次被告Nguyen身上發現的鎖匙進入大埔滘一間洋房內,找到448株大麻類植物,其中184株已長出約6.7公斤大麻。專家估計,該些植物一年可生產85公斤市值2359萬港元的草本大麻。
警誡下首被告Hoang承認一星期收取2000鎊(約2萬港元)協助Nguyen種植大麻。Nguyen 則稱獲「海叔」招攬參與種植大麻,並由「容叔」聯絡他並每月給他1萬港元,他已在單位種植了6至7個月。
辯方求情指,Hoang已婚,育有一子一女,他於10年前由越南移民往英國並在當地任餐廳廚師。Hoang於2017年來港是希望看中醫治療背痛,後來獲招欖參與種大麻。被告在求情信內表示感到後悔。
已婚育有兩子的次被告Nguyen的律師指,被告曾在越南開餐廳,但後來餐廳倒閉欠下巨債。他因被債主恐嚇還錢,遂於2015年偷渡來港並以酷刑聲請留港,最終獲招攬種大麻,律師指被告非存心來港犯案。
法官判刑指兩人雖非主腦,但均沒有額外減刑因素。不過因首被告一直與警方合作提供相關資料,故除認罪外再獲額外扣減。至次被告因以酷刑聲請身份留港卻犯事,故需每項控罪額外加刑半年,最終兩名被告分別被判監6年及7年半。
據警方庭外透露,現時本案除兩名被告外暫未有其他人被捕,不過警方會繼續追查案件,不排除會有其他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