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前高級檢控官涉刑毀的士 6.24開審

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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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偉倫曾擔任律政司高級檢控官。
曾擔任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的律師布偉倫(Edward Joshua Brook),於去年3月在中環截停一部的士後,涉嫌腳踢的士左邊車身令其凹陷,他被捕並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被告今(15日)在東區法院先以控方沒有向辯方提供所有證據為理由,申請要法庭撤控甚或中止聆訊,法庭以沒有司法權限及沒有未披露證據為理由,駁回被告的申請。
之後被告再以警方在調查期間行為不當引致不公平審訊為理由申請中止聆訊,指警方調查時未有搜集必須且明顯有助辯方的證據,例如的士的行車紀錄儀錄影、被告皮鞋上的接觸證據、指出的士並無損毀的保險文件等。
另外,被告亦指出《宣誓條例》要求他若要出庭作證,宣誓時便要披露自己是基督教定是猶太教教徒,違反《基本法》所保障的宗教自由,實屬違憲。控方將於下午回應被告的申請。法庭最終駁回布的申請,雖然被告表示未準備好答辯,但裁判官指他已有足夠時間考慮答辯,當他不認罪處理,並排期於6月24開審。
英籍被告布偉倫報稱律師,他被控於去年3月16日,在中環雲咸街55號外無合法辯解而損毀屬於王季林之的士。律政司早前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根據紀錄,被告現時並非律政司職員,他在律政司的最後職位是高級檢控官,由於相關司法程序仍在進行,律政司不適宜作出進一步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