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每晚「煲粥」或令男方誤會 男護涉狎女學護脫罪

20190415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被告麥高瑋非禮罪不成立。
年輕女護士指稱在她實習期間獲一名男護士指導後,二人保持「亦師亦友」關係,其後她應邀上男方家中敍舊期間,曾服食男方提供的「收鼻水藥」後感覺無力,男方則涉嫌趁機大肆非禮她,包括把頭鑽入她衣內吻胸,又用手指摸她私處時,反叫她「唔好郁,郁到我唔小心插咗落去仲衰」等,男護士事後被捕。涉案被告麥高瑋否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今(15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時指,雖然女事主的證供誠實可靠,但考慮她與被告在事發前後皆有頻密電話通話等密切聯繫,或有可能令被告誤會他的所為已獲事主「同意」,因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故裁定被告脫罪。
涉案30歲被告麥高瑋,被控於去年1月9日在其元朗住所內非禮女事主X。裁判官裁決時指出,被告與事主X的通話紀錄顯示,二人由事發前的前年12月中開始,幾乎每晚都電話通話,大部分通話發生在午夜前後,有的通話超過1小時;二人又曾凌晨3時許透過社交媒體互傳短訊傾談、被告曾駕車載X深宵談心、X曾在短訊讚被告是「醫院內最好的人」等,即使事發後數天二人仍保持通話。雖然X作供時解釋,二人只是談公事或個人生活,她對感情事「冇諗咁多」,但裁判官認為X的反應,有機會令被告誤會X正接受他的「追求」。
裁判官又指,事發時雖然X曾反抗,但證供顯示她沒有盡早離開現場,被告又不曾用武力,在被告測試X底線期間,確有可能誤以為已獲X「同意」,故存在疑點,遂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強調事件並非X的過錯,並批評被告的行為「無禮」。
辯方提出訟費申請,指被告在事件中已付出沉重代價,但裁判官指被告付出代價是「應得」,直言他脫罪純屬幸運,故拒絕訟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