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槍擊案 中槍男涉管有攻擊性武器保釋遭拒

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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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羅智群(前)穿着醫院病人服出庭應訊。(袁志豪攝)
深水埗鬧市街頭日前發生槍擊案,中槍的男傷者羅智群,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午(16日)由伊利沙伯醫院押送到九龍城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5月7日,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及進一步調查後再訊,被告申請保釋被拒,繼續還押看管。
被告羅智群(36歲)今午穿着醫院病人服出庭應訊,他被控於本月12日在長沙灣道241至249號桂祥大廈外,管有一支60厘米長的鐵通,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控方披露案情,指被告雖持雙程證,但在香港是一名非法釣魚機檔口負責人。案發前一兩天,被告跟一名楊姓男子發生金錢糾紛,案發日晚上10時許,被告與另外3人到案發現場,用鐵通襲擊楊的左手臂一次,楊受襲後便拿出疑似手槍向被告發射,令被告右上臂中傷。楊並無表面傷痕,隨即離開現場,被告自行求醫及被捕。
控方指,有閉路電視鏡頭影到事發經過,事後被告手臂留有一厘米長的傷口,他出庭前已動手術,傷口上鐵碎片已被移走。基於案情嚴重,被告在港無固定居所,案中仍有在逃人士未被尋獲,因此反對被告保釋。
辯方提出以現金1萬港元,及由被告一名香港居民朋友提供的1萬港元人事擔保申請保釋,辯方指被告祖籍湖南,在內地經營食肆,惟生意多年來虧損。被告與前妻育有一名5歲兒子,他跟前妻已沒聯絡4至5年。裁判官最終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