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性房屋新措施 准地政署以$1租金批短期約

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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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聯在深水埗南昌街興建的組合屋,是其中一個過渡性房屋項目。
近年公屋輪候時間愈來愈長,過渡性房屋成為輪候人士解燃眉之急的方案。消息指,政府通過申請土地作過渡性房屋的新措施,包括獲得運輸及房屋局政策支持的項目,地政總署署長可提出以1港元象徵式租金等條件,批出豁免書或短期組約。
消息指,政府通過地政總署署長有權以短期租約方式向非政府機構批出政府土地和處所,以提供過渡性房屋,並只收取1港元象徵式租金和免收行政費及按金。另外,就業主提出的短期豁免申請,以容許在用途設限或有其他限制的土地,提供非牟利機構或社會企業營運的過渡性房屋,地政總署署長亦可免收豁免書費用、行政費及按金。
消息又指,非政府機構從相關業主取得所需租住權後,才向政府提交建議書,並須連同包括目標租戶對象、租金水平範圍等建議;申請的倡議機構亦要確保只向租戶收取可負擔租金。當符合以上條件,當局才會就申請發出政策支持。
通過相關措施後,預計有助提供更多過渡性房屋,幫助一些居於不適切住屋的貧困家庭在入住公屋或其他適合的住宅單位前,改善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