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逃犯例民主派提反建議 建制議員指無補於事

20190418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民主黨今提出建議,以單次性處理台灣兇殺案疑犯移交。(徐家浩攝)
政府擬修訂《逃犯條例》,惟相關法案委員會至今仍未選出主席,未能展開審議程序。民主黨今(18日)提出建議,稱參考現行法例以地域概念區分台灣及內地,再加上「日落條款」,以單次性處理台灣兇殺案疑犯移交。議員許智峯指,相信這樣修訂可令台灣當局、香港民主派及建制派更易接受,解決當前「困局」。
許解釋,現行的《逃犯條例》不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即以主權區分地方,但現行的《遺產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仲裁條例》及《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均對台灣有所表述,把香港、澳門及台灣剔除於「內地」,相信參考釋義即可避免香港在法律或政治上定義台灣是否中國一部分。他又稱,基於中、台兩地未必願意長期以此進行移交,故可在上述修訂上,增加「日落條款」使此於短期內終止。
議員尹兆堅表示,台灣兇殺案的疑犯陳同佳在港所涉的案件,將於短期內有決定或會獲釋,強調港府仍有最後機會吸納該黨的建議,趕及在月底死線前,以現行方法下單次性處理相關的移交,否則倘疑犯離開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及特首林鄭月娥必須負全責。
不過,執業律師兼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吳永嘉認為,進一步就地區進行解釋屬適合,但對事件及堵塞《逃犯條例》的漏洞無補於事。他解釋,印象中有數名在港涉及殺人案的疑犯,因持有澳門身份證逃至當地,避免接受審訊,另有人在外國涉勒索案亦逃到香港,該些案件仍需處理。
吳強調,政府只是因台灣兇殺案揭視香港法例有漏洞,不是純粹為解決該案而進行修訂,擔心將來有其他罪犯逃至香港亦無法處理,他日同樣要啟動修例程序,是浪費議會資源及時間。他續指,每名議員有權力及義務就修例提建議或修正,議會亦必須處理,並聆聽各方意見,惟相關的法案委員會仍未能選出主席以致不能運作,認為盡快展開審議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