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故:快餐店政府部門都唔肯請 拾荒黃姐日做18小時冀被尊重

2019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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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歲的黃月嫻(黃姐)退休後一直也有找工作,但處處碰壁,輾轉下成為拾荒者以幫補生活的開支。(陳家明攝)
四月初在立法會上,有位拾荒婆婆向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哭訴長者難以找到工作,局長一句「可以搵勞工處協助就業」,令全城嘩然。
今集《港。故》的主角,正是當日向局長哭訴的拾荒婆婆黃月嫻(黃姐)。年屆67歲的黃姐退休前是病房服務員,在公立醫院服務接近三十年,後來因為長期日夜追更,身體開始支撐不住,於是在50歲時提前退休。
50歲再就業處處碰壁
退休理應是享福的,怎料黃姐的退休生活卻變得非常困苦。休息了大半年後,為了生計,她便開始再找工作。但原來50歲在社會上找工作是充滿難度的,黃姐幾乎每次見工也沒有下文。例如有一次,她跟一個年輕女生共同到連鎖快餐店申請工作,經理出來的時候,只拿出一張申請表格給年輕的女生填寫,黃姐反問他:「點解你唔畀表我填?你唔請我係唔係嫌我老?」經理只是笑一笑,不作聲便走開了。
但商業社會上的年齡歧視,並沒有打擊黃姐找工作的決心。幾經努力後,她找到一份在政府沙田社區會堂裏的工作,更獲得了面試機會,見完工後對方還跟黃姐說:「你應該做得嚟。」怎料踏出面試房門後,看到兩個年輕女子也在等候面試,黃姐心想:「我無機會了。」果然不出所料,工作人員其後叫她回家等消息,當然最後也等不到結果,令她不禁慨嘆:「唔係我唔想做,而係人哋唔請。」
輾轉成為露宿者
黃姐雖然是退休公務員,享有每月三千多元的退休金,根本是應付不了衣食住行加上醫療開支,最後她更因欠租七個多月,被房署收回公屋單位。
被收屋後,她有想過租劏房住,怎料劏房月租也要四千多元,更是舊樓要走四、五層樓梯,對於一個50多歲的婆婆又怎吃得消?最終黃姐選擇在附近的快餐店「落腳」,成為大家口中的「麥難民」。可惜做了一年「麥難民」後,連那間快餐店也結業了,最後黃姐便開始露宿街頭的生涯。
執紙皮以幫補生活
在無「瓦遮頭」的日子,黃姐唯有靠執紙皮幫補生計。每更的生活就是:睡醒便開始執紙皮,直到累了就在紙皮附近睡覺,黃姐苦笑地說:「唔會理幾點,每日差唔多做18個鐘。」日子雖然艱苦,但黃姐執紙皮時也有她的原則,就是絕不淋水以增加紙皮的重量來換取更多金錢,因為她認為拾荒本來是為了環保,若加了水只會令紙皮發霉,紙皮便不能再造。
社區中的「環保份子」
在其他拾荒者眼中,黃姐這個不加水的行為有點傻,但在「拾平台」眼中,卻十分欣賞黃姐這份堅持。「拾平台」一直關注拾荒者的處境,同時為他們提供支援服務。在一次偶然的機會,黃姐認識了「拾平台」發言人鄧永謙,從此她的生活得以重見曙光。
阿謙認為拾荒者在社區中扮演着一個相當重要的角色,但市民往往忽略了他們對社區的貢獻。去年他們作了一個「全港拾荒群體調查研究」,發現拾荒者每轉紙皮的平均重量為35公斤,以此推算,全港拾荒者每天的總回收量為193公噸,佔了全港的廢紙量、回收量接近兩成,由此可見,拾荒者一直幫社區處理大量的廢紙回收。
因此「拾平台」提倡了一系列政策,希望社區不同的持份者,可以用自己的方式來配合拾荒者的環保回收工作程序,如商店可先整理好紙皮才扔出來,又或者市民在家先存起一定數量的紙皮,之後再交給拾荒者處理。更重要的是,他們建議社區有一個回收空間供拾荒者處理紙皮,例如在公園、廢棄的公共地方、天橋底或垃圾站旁,劃出2米乘2米的空間,令拾荒者得以在社區上無障礙地工作。
把拾荒定義為工作
拾荒者對社會貢獻遠超我們想像,阿謙更認為拾荒應該被視為一份工作,而拾荒者亦應該受勞工法例保障。在他們的調查中,拾荒者每天工作的中位數是5.5小時,他認為若以「418」勞工工時標準,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五天工作日來衡量,只要一種勞動行為每日進行超過4小時,便可以定義為一份工作。只是大眾還不太認識環保回收跟拾荒者之間的關係,尚未能把他們扣連在一起。因此「拾平台」積極舉辦不同的活動,如真人圖書館、落區等,冀令大眾認識拾荒者的工作及處境,更希望可以消除市民對拾荒者的成見,令拾荒者得以被尊重。
今集《港。故》用7分半鐘,帶大家看看一個退休長者、長者再就業及拾荒者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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