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39名違法搞手未落鑊 各界轟律政司未盡其責
201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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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39名佔中搞手至今仍未落鑊。
2014年違法佔領行動(佔中)案件中9名被告,包括發起人戴耀廷等全部罪成,惟其餘39名搞手至今仍逍遙法外,當中包括公然參與佔中、被指是佔中「幕後黑手」及「金主」的壹傳媒黎智英,及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人,律政司遲遲未作出檢控,令人擔心隨佔中九子判刑後,佔中案件就此告終,令黎得以「放生」。社會各界狠批律政司未盡其責,質疑為何黎多次觸犯法例仍能免於刑責,認為黎多次出現佔中佔領區現場,證據確鑿,批評律政司包庇縱容黎,惹人懷疑律政司與黎有政治交易,甚至直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嚴重摧毀法治。
黎智英今日(24日)亦有到西九龍法院旁聽,他在早上8時20分單獨進入法院大樓,坐在公眾席最後排旁聽,開庭前曾與被告黃浩銘握手,他聞判時一直木無表情望向法官,不時望向犯人檻內的各名被告。當法官宣判部分被告需監禁時,他亦木無表情,散庭時被告陳淑莊有上前與黎握手,黎其後於11時45分離開法院,在東京街西單黃線禁區登車離開。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批評,律政司沒有就佔中嚴格執法,造成目前只有9人罪成、39人尚未被檢控的局面,認為律政司若是不偏不倚,應當一視同仁,檢控所有佔中搞手,例如黎智英。陳強調,黎已多次涉嫌觸犯不同性質的法例,質問為何律政司容許黎一而再、再而三地涉犯法,形容情況耐人尋味,不禁令人懷疑律政司是懶、是處事「求其」,還是與黎有政治交易,令黎得以屢次獲「放生」。
陳續稱,時至今日市民已認為律政司無法維護社會公義,狠批鄭若驊嚴重摧毀法治,法庭輕判佔中人士成了壞先例,因為根據普通法,若下次再發生同類案件,將參考上一次的判刑,一般情況下不會尋求新的標準,會為法治帶來衝擊,政府有必要考慮就刑期上訴。
「廿三萬監察」發言人、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律政司未盡其責,指曾有風聲傳出,是次罪成的9人將是佔中案件的「最後一批」,律政司將不會再檢控其他人,王認為若消息屬實,將等同律政司包庇縱容包括黎智英等所有違法佔中搞手,對此感極其憤怒,強調律政司「放生」黎已有前科,如黎向泛民主派人士秘密捐獻逾4000萬港元的「黑金案」,在鄭若驊上任不足一個月已一筆勾銷;而黎在佔中期間,經常在金鐘佔領區現場指指點點,認為是證據確鑿,應予以檢控。
王續稱,律政司遲遲未檢控其餘39名佔中搞手,令反對派變得更無法無天,誤以為在香港犯法亦毋須負上任何責任,變相鼓勵發動第二次違法佔中。至於「佔中九子」判刑最重的判刑亦只判監16個月,更有多名被告獲緩刑,王擔心日後即使律政司會檢控黎,結果亦會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輕判甚至緩刑了事,對此感到沒有公義和希望,有如任由讓反中亂港人士繼續作惡。
警方指,佔領行動期間共拘捕955人,另有48人於事件結束後被捕;截至3月31日,共有225人已經或正在經司法程序處理,其中160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118人被定罪及42人須簽保守行為。律政司指,佔中被拘捕人數眾多,涉及的證據亦繁多,需要相應時間去研究和審視資料及有可能出現的法律或技術問題,並就每名相關人士的適當處理方法向警方提供法律意見。
律政司放生黎智英:http://hk.on.cc/fea/l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