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食店企圖強姦案 女事主否認色誘老闆保工作

201904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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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彭小國被控一項企圖強姦罪。
一名曾有精神病史的婦人獲小食店聘用,新入職的她指控該店老闆在收檔後乘機侵犯她,小食店老闆被指因未有完全勃起致沒有成功性交。被告彭小國(60歲)被控一項企圖強姦罪,案件今(25日)續於高院審理,事主婦人X接受辯方大律師盤問。
X在盤問下表示,丈夫十多廿年前背部受傷無法工作,夫婦倆與兩名女兒的生活依靠綜援維持。隨着兩個女兒成年和出身工作,綜援金額減少,她不想依賴女兒供養,決定出去找工作。
X承認在找到小食店工作前,她曾在餐廳做侍應,但因表現欠佳,做了一星期便被辭退。辯方進而指出,她因此很着緊這份小食店員工作,並指她為了保住份工,以及「賺取外快」,所以色誘被告來討好他,一切全是商業決定。X否認辯方此說法。
另外辯方亦質疑X的說法,指她若被毛手毛腳,大可一巴掌摑、拿廚房器具作武器自保、或者逕自離開,不過X就稱她當時不懂反應。
辯方大律師提出辯方案情,指X告訴被告,她每天都陪背傷的丈夫游泳復健,被告回應說「唔怪得你身材咁好啦」。辯方指,X之後便向被告施以挑逗眼神和笑容,被告就把手放到她的腰。之後兩人擁抱愛撫,她主動伸手入被告的褲子撫摸陽具,被告也試圖伸手入她的褲,但因褲頭太緊而不成功,他便叫對方脫掉褲子。被告之後伸手撫弄她的下體,還說「好好水」,她則表現興奮。但後來被告早洩,所以並無性交。
辯方指被告在完事後,X用手勢示意要被告付錢,被告沒有理會,她便說「我會返嚟同你計嘅」。對於辯方說法,X加以否認,但對部分細節,她表示已不記得有沒有發生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