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南亞裔女生囚4月 小學男教師上訴得直撤罪

201904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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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男教師因非禮罪成判囚,高院今裁定其上訴得直。
任教中文及體育的小學男教師,被指在2015至2017年間在校內上課時,涉嫌先後「胸襲」2名當時就讀小五及小六的南亞裔女生。男被告被控5項非禮罪,去年5月中被裁定罪成,判監4個月,但准被告保釋等候上訴。高院法官今(25日)頒下判詞裁定其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及判刑。
判詞指,原審裁判官曾稱另一名事主Y混淆了事發日期與向校長投訴日期,認為她證供不可靠,並裁定涉及女生Y的兩項控罪罪名不成立。但其實有關被裁定罪名成立的3項控罪所涉及的女生X,其情況與Y亦相似。
X向校長投訴時稱,第一次非禮事件發生時正在做小組功課(group project),控罪稱當時非進行小組功課,證供有矛盾,原審卻沒提供足夠理由為何接納X的證供,而Y卻因記不清案發日期而證供不被接納。因此法官裁定上訴人此點上訴得直。
另外,判詞提到原審稱有關首項控罪是上訴人要X走近他,故認為不可能是意外觸碰到X胸部,判詞指當時上訴人正指導X的功課,叫她走近亦屬合理。法官最終撤銷上訴人的定罪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