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務員涉旺角站縱火 被告:我貪玩咋嘛!

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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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坤被控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
港鐵旺角站今年1月發生懷疑縱火案,59歲無業男子被控以一項縱火罪,案件今(8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改控有意圖而縱火罪,並要求將案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裁判官遂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8日於區院提訊,並憂慮被告或會對自己及公眾安全構成風險等為由,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須繼續還押。
被告劉仲坤現時被控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指他涉無合法辯解而縱火燃點紙張,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被危害。被告表示明白控罪,但稱「我貪玩咋嘛」。裁判官則引述本案資料,指警方調查期間檢取了一張懷疑屬於被告的紙條,顯示他在事發時打算自殺。
辯方透露被告過往任職公務員,現領退休金約7000港元過活,冀保釋外出。惟裁判官指被告有精神健康問題,憂慮被告保釋期間再涉案,故拒絕其保釋申請。
據早前報道指,案發今年1月12日早上9時許,港鐵旺角站大堂的地板突然起火,濃煙升上天花板,大堂頓時煙霧瀰漫,市民見狀爭相走避。港鐵職員稍後攜滅火筒趕至,火種已自行熄滅,事件中無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