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判刑 容偉業袁智駒各判囚3年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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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偉業(右)被判囚3年。(高嘉業攝)
2016年大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案,「美國隊長」容偉業及袁智駒早前罪成,今早(9日)由囚車押解到高院接受判刑,法官聽取辯方進一步求情後,下午判容偉業監禁3年,袁智駒囚3年。容聞判後無太大反應,袁一直呆望法官。控方表示就容面對的非法集結罪,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控方決定該控罪於法庭存檔,若無法庭批准,案件不會重審。
法官判刑指法庭量刑需考慮懲罰、阻嚇、更新及復康的情況,涉及重大公眾安全事故,前三項因素會被看重。本案涉及四宗事件,分別是砵蘭街、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的暴動及縱火,當中數百群眾在涉案街道與警方對峙,兩被告與群眾不斷向警方投擲物件、施襲等,警方可謂腹背受敵,事發地點在鬧市及時值年初一等,有關行為對行人等造成極大危險,亦罔顧對附近居民的影響。
法官續指案中沒有證據顯示兩被告是預謀或策劃者,惟兩人當晚逗留現場8小時,對情況有一定掌握,兩人亦持續參與行動,並非一時衝動。兩被告皆精神情況有所缺陷,情況特殊,雖降低了他們的道德及刑事上責任,但陪審團裁定兩人乃知悉自己的作為,故意與他人齊參與。
法庭明白兩人需特別治療,若被判囚或易受欺凌,但亦要考慮公眾利益,若以兩人的案件作出阻嚇效果並不適宜,但判感化卻不足平衡案件的嚴重性,故判囚無可避免。法官基於兩人的特殊情況,促懲教署留意兩人有否特別需要而作適當安排。
現年35歲的容偉業,早前與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另三名被告受審,容被裁定兩項暴動罪及一項襲警罪成,28歲的袁智駒開審前承認兩項暴動及一項縱火罪,其餘三人脫罪。容及袁的律師求情指兩人分別患自閉症及阿氏保加症,法官曾索取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等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