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例法案委員會鬧雙胞 內會周五議解決方案

201905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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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昨日提早結束,以避免發生不必要混亂及可能造成的損傷。
負責審議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鬧雙胞」,按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指示而擔任主持的建制派最資深議員石禮謙,經歷兩次會議仍未完成選舉主席工作,他昨(14日)已去信內會尋求意見,內會將於本周五(17日)的會議討論。
內會召開前,建制派與民主派各派4代表於明日(16日)早上開會磋商解決目前法案委員會的困局。廖長江稱不會訂下會面議程,民主派表明對會議不寄厚望。
另外,中聯辦網站今發布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昨主持領導班子會議,提到特區政府近期建議修訂《逃犯條例》,既有法理依據又有現實迫切需要,據不完全統計,回歸以來,內地公安機關已向香港移交260多名疑犯,相信香港市民一定能夠拒絕和抵制別有用心的「蠱惑謠言」和「人為製造的恐慌」,以實際行動支持打擊跨境犯罪,維護香港法治核心價值。
會議又提到,今次修例符合《基本法》第95條規定,使涉及「人命關天」,甚至「一屍兩命」的嚴重犯罪嫌犯及時得到懲治,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及「避罪港灣」。
因應立法會法律顧問早前提出的多項質疑,保安局回覆指當年訂立的《逃犯條例》不適用於香港與中國任何其他部分,只反映當時的本地化立法安排不包括中國,而非將之「刻意剔除」,又重申是次修例建議「絕非為某一個別司法管轄區而設」。至於現時條例中已有的個案形式移交機制,是條例當年恢復二讀的尾聲時,由當時的政府提出,「不排除是一個較匆忙的建議的可能性」,惟此機制有實際操作困難,運作上不切實可行。
至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包括提供搜查或檢取證據、凍結沒收財產、送達法律文書、移交人員等協助,當局指,修例建議會移除條例中的地理限制,如通過,香港就可與中國任何其他部分以個案形式處理刑事事宜提供協助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