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年前狎視障女童 張健華5項非禮罪全部罪成

201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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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健華5項非禮罪全部罪成,衛詩雅早上到庭旁聽案件。
葵涌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嫌在30多年前在學校及夏令營性侵犯1名視障女子,事件多年後才被揭發,張被控5項非禮罪,區域法院今(16日)裁定其5罪全部罪成。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6日判刑,期間待索閱被告背景報告及事主受影響報告,並指案件嚴重,被告可能判囚,故不予保釋,張須還押看管。
57歲被告張健華,被控在1982至86年間在某學校的圖書館、梯間和康樂室內,三度非禮該校女事主X。另外,他亦被指86年在該校舉辦一個宿營時,在淋浴間及泳池兩度非禮X。案發時被告年約20至25歲,X則年約7至12歲。
法官裁決時表示,女事主X的證供清楚表示她不願意侵犯者接觸她,本案並沒有證據顯示X對被告懷有積怨,或是有任何理由要捏造30年前的事件,且X因聽聞張的新聞而挺身而出,這樣做對X無可見好處,X並沒有動機誣陷被告。辯方曾質疑X事發後既沒有張聲,亦沒有向他人求援的反應,法官則認為這正脗合師長對X的印象,是文靜怕事,且張當時乃學校中的明星學生,受同學擁戴,X怕得罪張而不敢投訴屬合情合理,故認為此非但不能削弱X的可信性,反令其性格更為立體。
就着辨認身份方面,法官指X雖現已全盲而未能在庭上指認被告,控辯雙方傳召的眼科專家亦同意X在案發時能近距離視物,可見對方五官輪廓、身形等,並靠整體感覺來辨認他人。而X亦稱當時仍能自行上學,並辨認出侵犯者的膚色黝黑、身形、整體感覺等,非只靠聲線辨認。再者,即使辯方一度指學校或有人假扮張,惟不論X或教職員的證供,均沒有證據顯示有人曾假扮張,甚或以張的身份行事,且學校文件中顯示當年只有一位張健華就讀涉案學校,並曾擔任校內助理。從一環接一環的證據,唯一的可能性直指被告便是X口中尊敬卻侵犯她的健華哥哥,而X在盤問下就主要情節未有動搖,X堅定及清楚地道出事件,X為一名誠實的證人。
相反被告的證供雖有條理及組織,但很多地方顯示他不盡不實之處。首先,被告多番強調自己的視障問題,以示自己為一名需人扶助的盲人。法官卻指他不用學習點字、每月自行往返大陸逾10次、在警方認人手續中能要求警方剔除一名戲子,且被告自犯人欄步出往證人枱時,更不需人提點,便能自行踏上高一級的證人枱,可見被告的視力即使遜於常人,亦未至於他口中所述的情況,直指被告目的為誇大其視力問題。
再者,被告庭上供稱只聽聞X之名,卻沒接觸、不認識,法官質疑在學生人數相當小的學校,而被告又為助理,活動也是小班行事,不可能完全沒有機會接觸。被告及後解釋何以辭職的理由,亦與校方對他的指控不成比例,被告所言年少氣盛及有感與校方失去信任,法官認為這只是工作態度,不認為是其辭職的理由。法官認為被告的證供乃就控方證供度身訂造,拒納其證供。
另外,藝人衛詩雅到庭旁聽案件,她表示將會在電影飾演記者,而她對張一案有興趣,故來旁聽做資料搜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