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申請人經轉介申貸款 星展男顧問認欺詐囚14個月

201905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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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展銀行(香港)前私人貸款業務男顧問承認7項欺詐罪,今囚14個月。
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前私人貸款業務男顧問,疑向星展隱瞞7名貸款申請人其實是由財務中介公司轉介,誘使星展批出共逾147萬港元貸款後,向他發放約5.6萬港元佣金。男顧問早前承認7項欺詐罪,今(17日)在區院判刑,法官指被告在案中角色主動,有計劃行事,違反僱主信任,其行為對金融機構造成負面影響,判他入獄14個月。
法庭早前為41歲被告葉建明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辯方今指報告正面,建議被告接受社服令,求情指他來港後努力工作,對案件已有悔意,現時有穩定工作,僱主亦讚賞其工作。辯方指,星展批出貸款前亦曾評核過借貸人還款能力,故法庭量刑時,應考慮被告的佣金得益,不應考慮星展批出的貸款金額,指案中沒證據顯示該些貸款最終變成壞帳。惟控方不同意該說法,指有借貸人最終破產。
法官指,被告因要滿足公司每月營業指標而犯案,現已全數賠償給星展,並在案發後重新做人,在找換店任店長已有3年時間,僱主讚他有禮,更曾協助受騙長者。惟法官指,借貸人透過中介公司向星展借貸,事成後共須向中介支付逾26萬港元服務費,此舉勢影響借貸人的還款能力,同時增加星展的風險,案情嚴重,認為社服令和緩刑都不合適,故判他即時監禁。
此外,31歲財務中介公司前高級理財分析經理吳紹倫,在事件中亦被控串謀欺詐罪受審,其案件將於5月28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