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機構高層薪酬勁過高官 工會到立會申訴

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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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幾名代表到立法會申訴部抗議社福機構高層人工過高。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5名代表今(17日)到立法會申訴部,抗議社會福利署資助機構高層是打工皇帝,薪酬比政府官員高,更有大筆現金津貼,質疑機構肥上瘦下,濫用公帑,影響社會服務。工會促請社署修訂規管社福機構管理層薪酬待遇,及全面公開165間社福機構的高層薪酬資料。
工會上月發表調查,收集51間接受整筆撥款的資助機構最高三層職員薪酬報告,發現4間機構首層員工年度總薪酬開支逾200萬港元,其中最高為東華三院,年薪開支達275萬港元,扣除公積金及非現金利益後為257萬港元,比首長級薪酬表第二點的社署助理署長高41.2萬港元。其次是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及香港基督教服務處,年薪分別為270萬港元及223萬港元,分別較社署同等職級員工高出6.5萬港元及25.4萬港元。
工會又指,31間機構以不同名目向最高三層員工發放不同金額的現金津貼,由300港元至27.4萬港元不等。工會理事長邱智恒指,行政署對受政府資助機構發出指引,社福機構高層薪酬不能優於公務員相應職級的平均總薪酬成本,但可計算公務員附帶福利,因此資助機構員工的薪酬上限提高了,同時,整筆撥款制度容許機構擁有薪酬制度的彈性,可自行調整員工薪酬,機構高層便可大幅調高薪酬,不受法例規管。
工會要求行政署修例,限制資助機構高層薪酬不能優於與公務員相應職級的平均總薪酬成本,不包括薪酬、津貼及福利等,並重新檢討資助機構高層兼顧自負盈虧服務的相關指引。另外,社署應依規定,將餘下109間機構的薪酬資料上載至社署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