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A1:高空工作搵命博 勞處懶巡側側膊

2019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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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巡查不足及檢控判罰過輕,工人高空工作搵命博!本港每年逾四百宗人體從高處墮下傷亡的工業意外,每月一名工人跌死,但檢控違例僱主只約二百宗,去年平均罰款有一萬四千元,最高只罰五萬元,只及最高罰則的十分之一。本報早前目擊大埔工業邨有工人毫無繫上安全措施下於天台斜頂髹油漆,險象環生,勞工處調查後只是發出書面警告。勞工團體質疑勞工處巡查欠效果,判罰毫無阻嚇力,盼立法會盡快通過加大罰則的法例。立法會議員冀今個立法年度可完成相關條例的修訂,調高罰款至千萬元以上,懇求港府不要只顧承建商及僱主反對。
高處墮下是近年工業意外主要成因,工業傷亡權益會署理總幹事蕭倩文指出,死傷者多屬建造或維修工友,傷者一般要兩至三年康復,除了治療骨折或受損內臟外,受傷後引發的身體痛症,以及對意外產生的恐懼和傷殘後的負面情緒,或會引發精神健康問題,這些都會折騰傷者及照顧者,認為這類意外後果嚴重但可以盡量避免。
勞工處指今年一至四月本港發生十一宗致命工業意外,其中三宗屬人體從高處墮下個案。去年十六宗奪命工業意外中,有十二宗為人體從高處墮下,數字和一七年相同。近兩年高處墮下致命個案除發生在竹棚、大廈外牆、吊船、電梯槽及露台等高廈外,亦有由梯子及貨車墮下。至於高空墮下受傷個案,去年首三季勞工處錄得三百三十八宗,前年有四百六十二宗,平均每日有一點二宗。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規定,僱主須為僱員提供安全工作環境、安全作業裝置及安全工作系統,否則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勞工處一七及一八年均發出約二百二十張傳票,在同年審結傳票中,成功定罪率約為六成半,平均罰款一萬四千零廿三元。處方表示,非常重視這類嚴重的傷亡意外,高處工作執法亦是工作重點,強調檢控數字非偏低。
蕭倩文批評勞工處巡查不足,收到舉報後應多次突擊巡查打擊違法者,而法庭判罰太輕,僱主不會有動力積極改善問題,例如現時市面雖有設圍欄的梯具及工作平台,但不少工地仍用駁高的木梯維修大廈或髹油漆,忽視工人安全。即使勞工處已提供網上舉報工業意外,但舉報程序繁多,促該處簡化如設立應用程式等,接獲舉報時亦應即時及即日跟進,提高立案機會。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潘兆平表示,過去針對高空墮下的工業意外判罰過低,阻嚇力欠奉而未能提升安全意識,冀今個立法年度可完成條例修訂。他提到,有承建商曾反映建議修訂的罰款金額過高,潘冀政府下定決心不會受資方影響,並參考外國例子,調高罰款至千萬元以上,才有阻嚇力。勞工處應加強執法及巡查,積極跟進安全措施,強調「意外死一個人,我哋都唔想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