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租貨車載人物流署巡4000次無發現 議員:傳媒一查就發現

201905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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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政府部門早前被揭發違規使用客貨車,如運送員工往返工作地點。
《東方日報》早前揭發部分政府部門違規使用客貨車,發現政府與貨運服務公司或平台簽訂長期租用客貨車合約,最終卻用作貨運以外的其他用途,如運送員工往返工作地點、運送疑犯等。立法會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今日(22日)在立法會大會上,擔心非運送貨物時,該等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會失效,令他們失去保障,同時亦增加了洩露機密資料的風險,質問政府有何措施確保各政府部門得以合法使用客貨車。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回應指,政府物流服務署有向各政府部門發出指引,要求部門奉公守法,而合約上亦訂明承辦商需要守法,規定只能載貨物。他又指物流署已向各政府部門就不當使用客貨車定期巡查,並就巡查遞交報告,確保客貨車用途符合合約,而過去3年則不定期巡查了4000次,但沒有發現任何違規個案。
易志明批評各政府部門失職,指若以每年280個工作天計算,3年巡查4000次,則代表每天巡查至少4次,卻沒有發現任何違規個案,強調傳媒一查便發現違規,質問政府的巡查方式是否需要檢討。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亦狠批4000次巡查卻沒有發現違規個案是浪費資源,認為若發現違規個案應加以罰則。
議員林健鋒指,政府雖沒發現違規個案,實情是確實有違規,擔心當中或涉及不合法使用客貨車並曾向政府申領相關費用,質問政府如若有人就此情況領取相關開支是否屬違規。劉怡翔回應指,如若有問題,司機或承辦商可告知相關政府部門,政府會按既定程序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