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重申不會撤回逃犯修例 冀盡快完成

201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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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重申政府無意撤回《逃犯條例》修訂。(黃仲民攝)
為處理港男陳同佳涉嫌在台殺害女友返港案件,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惟過去爭議不斷,立法會負責審議修例的法案委員會遲遲未能開展審議工作,過去亦有不少市民上街。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22日)接受立法會議員質詢時重申,政府無意撤回修例。
議員黃定光詢問,香港作為法治社會,對任何一個作奸犯科、謀財害命的罪犯,是否必須有法律途經對其作出懲處,現時政府安排將修例直上大會恢復二讀,他關心立法會是否仍有足夠時間完成審議程序,令台灣殺人案疑犯在釋放前,可行使有關法例。
李家超表示,距離立法會休會仍有兩個月時間,會盡量配合立法會審議工作,希望盡快完成,重申修例有時間性,是因為疑犯料於今年10月釋放,冀釋放前已有法律基礎處理,惟審議進度要靠立法會議員,當局會作出準備及盡量配合,希望大家均朝此目標工作。
李家超又指,政府知道市民對修例有不同意見,惟他強調政府不會撤回。他重申當局不能對移交逃犯制度的缺陷視而不見,令香港成為罪犯窩藏的地方,而修例是符合國際通行做法,不會影響港人合法權利及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