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鑾雄可否尋庇護? 大律師:賄賂無關政治罪行

201905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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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鑾雄在澳門被裁定行賄及洗黑錢罪成,判囚5年3個月。
在2016年旺角暴亂案中棄保潛逃的「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黃台仰和李東昇,據報去年5月在德國獲得難民庇護。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在澳門被裁定行賄及洗黑錢罪成,判囚5年3個月,但因一直無到澳門,未有服刑,一旦港府通過《逃犯條例》修訂,劉鑾雄以及前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又是否同樣可向外國尋求庇護?
就此,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接受傳媒查詢時指,外國在決定是否批出政治庇護,會視乎尋求庇護者以甚麼理據提出申請,包括有關人士是否遭受迫害等。他認為,劉鑾雄被澳門方面以賄賂罪名定罪,此罪名與政治罪行關係不大;至於林榮基牽涉的銅鑼灣書店事件,梁就指或能被視為與政治罪行有關,若林尋求庇護,預料相關的外國國家會作出考慮,而且能獲得庇護的機會較高。惟梁亦指出,外國的相關行政當局,會對庇護批出與否有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