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A1:德國與港有移交協定 學者促盡快緝捕

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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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處理台灣殺人案疑犯時間緊迫,《逃犯條例》修訂刻不容緩,港府破天荒預告六月十二日把草案直上大會恢復二讀審議之際,一直下落未明的旺角暴亂案中棄保潛逃「二人組」,即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黃台仰和李東昇,昨突然接受外國傳媒訪問承認去年五月已在德國獲得難民庇護,宣稱目的是喚醒港人關注《逃犯條例》修訂及六四事件三十周年。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分析,完全看不到黃李二人面對政治迫害,認為港府應向德國政府嚴正交涉,有學者更指應想盡一切辦法推翻黃李二人的政治庇護,然後再緝捕他們,若有需要港府可請求中央出手處理事件。
黃台仰及李東昇同樣捲入的旺角暴亂案發生於二○一六年二月,事件歷時九小時,期間有示威者掟磚、燒車、襲擊警察等,事後有一批示威者被捕,包括較為人熟悉的梁天琦、黃李二人,多人其後被控暴動等罪名,其中黃李二人獲准保釋後,於一七年底棄保潛逃,法庭發出拘捕令,黃李確實行蹤一直成疑。
事隔一年半時間,就在港府全力爭取各界支持《逃犯條例》修訂之際,黃李二人的行蹤突然曝光,美國《紐約時報》周二報道,黃李二人於去年五月已在德國獲難民庇護,並指黃上月透過短訊承認在德國獲難民庇護一事,稱「我覺得我不能再躲藏,我最終會被認出」。
英國《金融時報》隨後刊登黃李二人專訪及最新合照,首度公開承認一七年十一月前往德國等候難民庇護申請,並於一年前已獲德國難民庇護。黃聲言,自己向德國政府官員表示,相信自己在香港受到的指控是出於政治動機,而德國政府最終沒有給予他們難民身份的具體理由。黃於訪問中形容,「沒人想離開出生之地,我為此付上沉重代價」,又宣稱「如果香港能在我回港後將我引渡回中國,那麼我就永遠回不來了。作為香港的首批政治難民,我有必要大聲疾呼」。
德國駐港總領事館隨後確認有兩名港人獲批難民庇護,現正身處德國,又指當地聯邦移民和難民辦公室不受政治影響,獨立審視每宗申請個案;據報一七年至一九年,德國當局共接獲三宗來自香港的尋求庇護申請。中國外交部回應事件時指,其他國家無權干涉香港事務,「不管以甚麼樣編造出來的理由和藉口」。
對於黃李二人獲德國難民庇護,香港警方以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但指一般會根據案件情況,循不同途徑追查在逃疑犯下落及將其緝捕歸案;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被問及此事時四度拒評事件;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亦不評論個別個案,但提及「棄保潛逃不是我們移交逃犯(條例)裏面一個罪行」,而四十六個罪類中包括一些涉及暴力的罪行,重申能否移交要視乎是否符合罪類。
身兼立法會議員的葉劉淑儀分析,完全看不到黃台仰及李東昇面對政治迫害,又質疑二人涉誤導及說法完全無根據,因涉嫌干犯暴動罪棄保潛逃的二人返港後會有公平審訊,故港府應向德國政府嚴正交涉。她並指,香港與德國有雙邊移交安排,不過其中一個可拒絕移交原因是政治理念不同,所以德國可拒絕移交二人返港,她評估港府若然提出移交兩人,將面臨相當困難。民主派議員朱凱廸估計,德國認為暴動罪不適合檢控反政府示威者,加上不相信本港有公平審訊,因此給予黃李二人庇護。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建議,港府應提出強烈抗議,並與德國政府交涉推翻黃李二人的政治庇護。他解釋,旺角暴亂涉及暴力行動,二人涉及的罪行並非純粹表達政治立場,有關行為不應姑息,否則隨時成為壞先例,日後涉案人士自稱因政治立場被控,隨時可在外地落戶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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