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6封居屋加按批准信 房署主任判社服令

201905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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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海業早前承認6項偽造罪,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楊允峻攝)
房屋署主任聲稱因不堪工作太過忙碌,遂自製準時處理市民加按申請「假象」,於14至15年間替6名粉嶺居屋業主偽造批准信,最終該批業主獲銀行和金融機構批出共逾730萬港元加按貸款,房署主任事後被廉政公署起訴。32歲被告鄒海業早前承認6項偽造罪,今日(27日)在沙田法院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時指,事件令房委會名譽受損,但考慮到求情,被告作為新入職員工,要及時與高效率處理大量文件,未能應付繁重工作,才作出愚蠢行為。裁判官認為事件並不牽涉金錢回報,案情有別於其他同類案件。裁判官考慮到事件至今逾兩年間被告承受巨大精神壓力,而且被告的品格良好,遂接納報告的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