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貼文會在港鐵隨機斬人 警拘一男子涉刑事恐嚇
20190604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有人在網上貼文會在港鐵隨機斬人,警方已拘捕一名男子。
警方於昨日(3日)晚上在尖沙咀區拘捕一名29歲男子,以涉嫌刑事恐嚇扣查。
事緣昨日網上流傳一段WhatsApp對話,指警方接獲一個網上遊戲論壇的網主報案稱,有一名網民貼文自稱會倣效台灣鄭捷血洗捷運事件,並稱會在港鐵內隨機斬人,但無提及日期、時間和地點等詳情,貼文其後被刪除。警方接報後,已通令鐵路警區警員加強巡邏,以及留意可疑人士。
警方將案件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經深入調查後,迅速採取拘捕行動,目前仍在調查事件內情。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涉事網民涉嫌刑事恐嚇被捕,只要證明到其行為或意圖會威脅到他人的生命及財產,即屬犯罪。此外,該網民或觸犯「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雖然早前終審法院裁定該條「萬能Key」不能用於使用自己手機或電腦犯案的案件,惟若警方調查後,追蹤到該網民當時是使用他人的電腦,如圖書館或咖啡店的電腦發布留言,即有機會觸犯該條例。因此他提醒市民,在網上留言要有底線,切勿抱着「捉我唔到」的心態,不負責任地散布令人不安言論,以免負上刑責。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禁止某些恐嚇作為」,任何人威脅其他人會使該其他人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遭受損害;或會使第三者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遭受損害,或使任何死者的名譽或遺產遭受損害;或會作出任何違法作為,而在任何上述情況下意圖使受威脅者或其他人受驚等,即屬犯罪,經簡易程序處理,可判罰款2000港元及入獄2年,經公訴程序處理則可判入獄5年。
台灣鄭捷隨機殺人事件發生於2014年,21歲大學生鄭捷在捷運列車及月台上,隨機揮刀向乘客施襲,造成4死24傷。鄭捷當場被制服,至2016年被判處死刑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