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客溺斃案 康文署認多名救生員擅離崗位不理想

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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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客郭紹豪3年前在北葵涌賽馬會游泳池溺斃。
中年男泳客3年前在康文署轄下北葵涌賽馬會泳池一個水深1.8米的主池溺斃,死因庭今日(5日)繼續研訊,死因研訊主任傳召急症室醫生及法醫等證人作供,明日(6日)會作出裁決。至於康文署代表律師在陳詞時指,今次事件為意外,並向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仁濟醫院急症室醫生作供指,當死者送到醫院時,醫學上已死亡,他為死者急救20分鐘,宣布死亡時間為下午6時18分。法醫作供時指,死者死於溺斃,背部有屍斑,肺泡有擴張及破損情況,但死者心血管暢通,沒有心臟問題。
聆訊最後由康文署代表律師陳詞,他指本案是意外,負責拯溺的救生員楊華福,指因反光問題導致未能察覺死者沉在水中,加上死者當時沒掙扎,其他泳客亦無察覺他有異樣。不過,律師承認多名救生員無通知上司便離開崗位,情況不理想,並指署方會加強救生員訓練。
據之前庭上供詞顯示,40歲死者郭紹豪於2016年8月11日下午5時許,到北葵涌賽馬會游泳池游泳,而事發時有高級救生員「補假」3小時、泳池主管沒履行職責巡池,救生員又在「零監管」下離開崗位,死者遇溺一刻無人發現,「潛泳」近12分鐘始被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