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梁前助理鍾雪瑩涉販毒表證成 警稱屋內搜出丸狀物體

201906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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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雪瑩被控一項販毒罪,表證成立。(何全泰攝)
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游蕙禎及梁頌恆的女助理鍾雪瑩,被指於去年2月在其大埔汀角村的住處,涉販運大麻等毒品,事後被控一項販毒罪,案件今日(12日)在粉嶺法院開審。被告下午被裁定表證成立,她不自辯,案件明日續審。
案發時在場的警員文學明今在庭上供稱,警方當日進行反毒品行動,見被告獨自離開單位,遂上前截停她,她帶警員返回單位搜查,其後有同袍在她和男友所住的房間內,找到兩樽裝有黃色液體的樽、丸狀物體和鐵罐等,而政府化驗所在上述物件驗出涉案毒品。
辯方指,警員在書面供詞中曾提及同袍在房內找到丸狀物,但沒提找到該兩樽液體,質疑警方當時只找到丸狀物,找不到其他物品,警員否認。
辯方質疑,負責搜屋的警員林子軒,在檢取8項物件後,只用單手拿着該些物品向被告展示,故被告不可能看清楚每樣物品,林同意。
此外,林供稱在警署將涉案物品放入貴重財物袋後,被告曾簽名確認該些物品就是檢取之物。惟辯方質疑,林只向被告稱,簽名是為了確認她見證該些物品已放入防干擾袋,林否認。
案情指,警方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於去年2月8日晚7時許展開反毒品行動,突擊搜查大埔汀角路一間村屋,在屋內檢獲約3克懷疑大麻花、37粒懷疑大麻膠囊、2支懷疑大麻油及少量懷疑大麻種子,鍾雪瑩於行動中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