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14歲女允「開房」才刪裸照 男布景師認恐嚇候懲

201906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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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智豪今於觀塘法院承認刑事恐嚇等3罪,還押至本月28日判刑。
39歲男子於今年2、3月間在社交網站跟一名14歲女童搭訕聊天,期間更談及援交,之後男子要挾女童見面,否則會將二人有關援交的對話放上網,又要女童脫去上衣跟他「裸聊」。及後男子應允刪除祼照但要女童跟他去「開房」,女童終向社工求助。被告李智豪今(14日)於觀塘法院承認刑事恐嚇、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3罪,還押至本月28日,等候其背景及心理精神報告後判刑。
律師求情時指被告本在電台任布景師,但去年不獲續約,心情不好故上網找人傾訴。因女童拒絕見面,他感到不快才會衝動犯案。而事實上女童在案發後不久便年滿1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