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五次開會四缺席 鄭若驊解說不力須辭職

201906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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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暫緩修例應負最大責任的鄭若驊(中)昨日亦有現身林鄭宣布會。(黃仲民攝)
無限期暫緩《逃犯條例》修訂重挫港府管治威信,作為修例主要推手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肯定難辭其咎。醜聞纏身的鄭本身已欠缺公信力處理修例工作,不僅拒絕會晤法律界作解說以增溝通,更視立法會如無物,保安事務委員會「五次開會四不出席」,終招致失敗收場。有泛民議員直斥鄭視大部分港人如「空氣」,加上偏聽致錯估形勢,促請港府盡快撤換鄭,以挽回頹勢;有商界代表則認為,整個修例過程均予公眾「霸王硬上弓」感覺,又豈會有不失敗之理。
鄭若驊去年一月加入政府後,醜聞幾乎沒有中斷,包括其丈夫潘樂陶的住所僭建、涉「秘撈」仲裁案及其夫購買豪宅沒有申請等,令其民望長期處於不合格水平,亦是三司中最低。不過,是次爭議性極大的修例卻要交由這位「墊司底」高官作為主要推手,似乎命中注定難以成功。
翻查紀錄,港府今年二月就台灣殺人案進行修例的公眾諮詢後,因諮詢期太短被泛民追擊,認為有別於港府過往處理重大議題,例如政改會展開多輪諮詢的做法。除泛民外,商界亦對修例表達強烈反響,迫令政府兩度「跪低」放寬修訂內容,包括剔除九個可移交罪類和移交罪行最高刑罰由一年以上改為三年以上,其後再改為七年或以上。不過,有商界稱,鄭從未接觸他們,更遑論進行任何游說。
除低估商界的反應,鄭若驊連自身範疇亦未有做好。所有法律界選委及兩個律師公會先後發聲明,質疑是次修例的目的,紛紛要求當局撤回,但鄭若驊卻未有試圖面見法律界的代表進行解說。
至本月爆發大規模遊行和「612暴動」衝突後,鄭始在前日與部分法律界人士會面,充分顯示她後知後覺。
不過,相比游說法律界,鄭若驊對掌管修例通過與否的立法會更加是不屑一顧。翻查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的紀錄,首次討論修例是今年五月三十日,鄭僅出席該次會議之後,其餘在本月一日、三日、四日及五日的會議,鄭全部均沒有出席,僅派下屬代勞。
立法會議員區諾軒直斥鄭應立即引咎辭職,原因是港府高官向公眾解說的法律理據來自律政司,但有關理據明顯未能說服公眾,加上鄭醜聞纏身,根本不是一位適合人選進行游說修例的工作,批評有人偏聽商界意見致錯估形勢,認為港府不應再顧全面子,應更換律政司後盡快提出一次性引渡法案,還台灣殺人案家屬一個公道。
自由黨主席鍾國斌亦指,整個修例過程充斥不合理,包括諮詢期太短、修例欠迫切性及立法會連續七日開會審議等,加上鄭若驊未有試圖向法律界游說,令公眾誤以為是次修例欠缺法理基礎,「由頭到尾都係夾硬嚟,咁點可能成功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