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評人不滿前東家仍利用其筆名 申禁令及索償

201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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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評人何其準指舊東家仍沿用其筆名,入稟高院原訟庭申禁制令及索償。
馬評人何其準昨日(17日)入稟高院原訟庭,指他曾擔任總編輯的《大勝馬經》和《騎師日報》,在他2017年離職後,至今仍失實地印上「何其準主編」作招徠,對他本人和他現在工作的馬經馬簿造成損失。他要求法庭頒令禁對方續作出上述冒名影射行為,並賠償。
本案原告依次是何永強(筆名何其準、首原告)及其目前僱主太陽馬經出版有限公司(次原告)。被告包括《大勝馬經》及《騎師日報》的出版者中國互動媒體控股有限公司(首被告),及兩刊物的註冊編輯章佳強(次被告)。入稟狀指何永強自上世紀80年代起,已起用「何其準」為筆名評馬,在馬圈建立聲譽,筆名與他本人有緊密關係。
何永強由2000年至2017年7月為《大勝馬經》總編輯,該刊物由2003年起在封面印上「何其準主編」字句,他在2017年7月離開《大勝馬經》後,章佳強曾在8月邀他「回巢」不果。何永強認為被告們沿用「何其準」筆名已構成法律上冒名影射行為,令公眾混淆,誤以為他仍在被告刊物任職或發放賽馬貼士,影響原告們聲譽及損害其經濟利益。原告方去年7月已發律師信要求對方刊澄清啟事及不再用「何其準」名目,對方無回應。